召陵区农机局关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4-11-21|栏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十周年|浏览次数:579
    近年来,召陵区农机局把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作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农机推广使用、农机安全监管、农机质量监督、扩大社会服务等工作,全区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安全水平、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截止2014年,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38.3万千瓦,拖拉机拥有量达到14852台,配套农机具达到33745台,小麦联合收割机386台,玉米联合收割机324台,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82%。农田灌溉、农业运输、农副产品加工等环节基本实现了机械化。
    一、加大宣传力度,为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营造良好氛围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以来,区农机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利用每年春耕备播、“三夏、三秋”、平安农机创建等会议召开之际,广泛宣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精神,让广大基层干部全面系统地了解《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二是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之时和实施周年之际,出动宣传车在各镇巡回流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8千余份,在公路沿线和各村主要路口张贴宣传标语300余幅。三是在每个农忙季节前,抓住农民关心农机、购买农机的有利时机,在各镇开展“送法律知识下乡、送农机科技入户、召开现场演示会”等活动,发放农机化法规和农机信息、技术宣传资料2万余份,使《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深入基层、深入民心,普遍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农机法律意识。
    二、严格坚持标准,认真落实农机化扶持政策
    截止2014年,召陵区共争取国家、省、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144万元,受益群众和个人达2225个。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区政府网站公布农机补贴实施方案、补贴公告,各镇、村张贴公告、公示等措施,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程序。二是严格确认补贴对象。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优先补贴对象,剩余补贴对象确认采取抽签形式确定。农机部门将补贴对象资格确认名单公示到所在的镇村,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区纠风办、区财政局和农机监督员全程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严格按照《河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补贴对象购机后到区农机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喷涂补贴标识,拍摄人机合影照片,并建立详细的管理档案。
    三、加大推广力度,不断提高农机作业水平
    通过实施农机补贴政策,召开各种现场演示会,不断推广应用各类先进适用、技术成熟的农机具,推动我区农机化装备水平提高和结构优化升级。全年完成机播作业面积72.7万亩,完成机收作业面积 67.5万亩,耕、播、收、秸秆综合利用、农田灌溉、农业运输等环节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大型农业机械的投入使用,不但节省了劳动力,还提高了作业进度。
    四、积极扶持引导,发展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
    近年来,召陵区按照“统筹规划、加大扶持、培育亮点”的总体思路,着力加强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了《召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通过政策倾斜、市场引导、精心培育、大力扶持等措施,全区6个镇都建立了农机专业合作社,已注册农机专业合作社15个,注册资金总额1687万元,固定资产总值4295万元,入社社员279户,拥有大型农机具259台,配套农具492台。农机专业合作社总占地面积160亩,标准化库房面积11640平方米,维修车间面积1540平方米,办公室面积1120平方米,全年累计作业面积21万余亩。
    五、强化技术指导,扎实开展农机技术培训
    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和现场演示会等形式,大力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秸秆还田技术、免耕机播技术培训等。一是积极利用现有培训资源,对新购机群众开展机械操作及维护保养常识定点集中培训,提高他们机具作业质量和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率。二是利用“三夏、三秋”农忙前检修机具的时机,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户边检修边培训。三是利用召开农机作业现场会的时机,在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同时,现场培训农机手。近年来,我区共培训各类农机人员20000人次。通过开展各类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全区农机从业人员的驾驶操作水平,提升了玉米生产机械化、经济作物机械化和保护性耕作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水平。
    六、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社会化服务工作
    坚持群众自主、因地制宜、政府引导、规范发展的原则,通过积极引导扶持,全区农机服务体系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一是组织外出作业。每年“三夏、三秋”期间,区农机局及时收集、发布作业信息,制定作业指导路线,做好作业机械审验,为参加跨区作业机械发放跨区作业证,农机跨区作业已成为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的亮点。2014年,经区农机局协调,由金土地农机合作社社长谢国兵牵头,带领42台联合收割机组成跨区作业队,奔赴山东德州作业。二是积极联系引机。在每年“三夏、三秋”来临之前,积极与外地农机部门联系,把驻马店、山东、河北、湖北等一些有合作基础的农机部门作为重点,组织人员外出考察,讲明我区优惠政策和服务承诺,与他们签订引机协议。同时,充分发动乡村干部、农机大户、农民个人引机。三是搞好各项服务。在主要交通要道设立农机接待服务站、联合收割机维修配件供应部、油料供应点;印制1000份“召陵区农机生产明白卡”发放给作业机手,成立三个农机综合服务组,深入田间地头,为机手解决作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组织各个农机公司和农机配件销售网点,备足备齐各种农机配件,为作业机械提供优质服务。
    七、加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要求,不断强化农机安全隐患治理,结合年检审、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的开展,在农忙季节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场院,加大对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的安全监管,严禁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和违章操作。在“三夏、三秋”和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农机执法人员进行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确保了全区重大节日和大忙季节农机安全生产,我区多年没有发生大的农机事故。同时,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了农机市场治理活动,加大了对农机市场以及乡村农机集散地和农机经营、修配网点的检查,引导广大农机户科学消费、依法维权。
    八、存在问题
    虽然我区在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农机化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农机化促进措施有待加强。新型农机宣传、配套、示范工作做得还不够充分,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机的作用不够了解。二是农机推广应用力度有待加大。大中型动力等配套机械相对较少,保护性耕作技术和经济作物机械推广进度比较慢。三是安全管理还需进一步强化。农机监理还存在安全检测设备落后,服务设施陈旧,农机年检率不高,报废农机超期使用等问题。
    九、建议和对策: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深入学习和宣传《农机化促进法》。加强对《促进法》的学习与研究,着力抓好对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宣传。不断增强各级干部贯彻实施《促进法》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
    2、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促进我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一是要建立农机化发展的长效投入机制。要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农机化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多渠道、多层次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逐步建立起长效的资金投入机制。要保持连续稳定的购机补贴政策,不断增加补贴资金总量,提高农民的购机热情。二是要进一步提升农机化整体装备水平。要确保农机总量稳步增长,继续引导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不断推动我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三是要加强农村机耕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好机耕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为大中型农机具下田作业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3、要加强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一是要大力培育农机专业服务组织。要把发展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培育农机大户作为提升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通过进一步扩大宣传,采取更加有效的激励政策和扶持措施,培植农机大户和发展农机专业协会,建立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中介组织,不断壮大农机服务市场主体,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
    4、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从解决农机不落户、不办证、无证驾驶、带病作业等问题入手,加强对农机操作人员培训、教育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机手的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和知识的专门培训,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把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切实提高农机作业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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