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机[201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牧、农村经济)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农机发﹝2015﹞1号)要求,我部研究制定了《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旨在为科学评价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提供参考依据,通过以评促建,带动提高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力争到2020年建成500个左右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县。
各地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反映。
附件: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doc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