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漯河市召陵区2016年农用航空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区2016年农用航空器示范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补贴资金
2016年我区农用航空器示范工作资金共计40.0273万元。补贴资金将对农用航空器进行补贴。
二、 补贴对象
农用航空器补贴政策覆盖全区(含高新区、姬石镇)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三、补贴机具种类
2016年召陵区补贴机具的种类为农用航空器(具体机型可到区农机站咨询)。
四、示范机具补助标准
按农用航空器的动力分为油动和电动2个类别,以药液箱容量分档进行省级定额补助。电动型药液箱容量5≤ L<10,每台补助24000元;电动型药液箱容量10≤ L≤15,每台补助49600元。油动型药液箱容量10≤ L≤15,每台补助72800元。
五、申请程序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有效身份证和开户银行账户,直接向区农机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农用航空器补贴申请表(不接受代替报名,每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限报一台)。
六、申请时间和地点
召陵区农用航空器补贴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凡购买农用航空器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召陵区农业机械管理站管理股报名申请。
咨询电话:0395-2605288
召陵区农业机械管理站 召陵区财政局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