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漯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农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农机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农机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农机局概况
一、农机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农机管理办法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参与研究制定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意见;负责制定农机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农机产业化、农业开发、生态农业、设施农业等多领域农业机械化。
(三)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技术措施;组织农业机械化科技攻关,关键机具设备的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农机项目资金的计划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实施。
(五)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开发、推广;组织农机化的试点、实验、示范;对系统内的重点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利用外资等项目进行审查,提出立项建议。
(六)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机械产品的试验鉴定、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机械技术操作规程的制订和安全监督。
(七)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注册登记、核发牌证、安全技术检验及农机操作人员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年度审验工作;负责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安全检查;拟定农机安全监理办法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的考核管理。
(九)研究制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跨区作业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规范、指导农机作业市场。
(十)指导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农机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负责农机教育、农机高新技术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农机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收集、预测并发布有关农机行业的信息。
(十二)负责农业机械作业用油预测、规划,指导农业机械节油工作,协调农业机械用油的落实和指导农业机械供油网络建设,研究提出农用救灾柴油和补贴资金的分配意见,并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监督农机事业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
二、农机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农机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和局属单位决算。
1、局机关本级
2、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
3、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第二部分农机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农机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5年收入总计433.7万元,支出总计463.26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减少11.16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财政拨款的减少。支出增加20.56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新增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农机局本年收入合计433.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33.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农机局本年支出合计46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7万元,占78%;项目支出99.56万元,占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433.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63.26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16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财政拨款的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56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0.4万元,支出决算为 46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万元,占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54万元,占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97万元,占5%,农林水支出340.83万元,占74%,住房保障(类)支出21.91 万元,占5 %。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获得2014年市财政最满意的民生实事奖励金3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离退休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年初预算为63.78元,支出决算为7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政策调整增加的离退休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年初预算为23.07万元,支出决算为2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补发新增人员的医疗费。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82.62万元,支出决算为31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中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200万直接拨付。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20.93万元,支出决算为2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我单位新进机关人员财政补交个人住房公积金0.9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6.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7万元,支出决算为28.82万元,完成预算的118%,主要原因:年初没有因公出国培训预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审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5.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决算数与2014 年数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 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为经常下乡、镇禁烧、调研农业生产、组织机手跨区作业,车辆比较老旧,车况比较差,易坏损,维修费偏高。
决算数比2014 年减少1.57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外出审批程序,定点加油等。
(三)公务接待费1.56万元,完成预算的42%,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 年共接待12批次、160人次。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预算安排,从严控制接待费用。
决算数比2014 年减少2.91万元,下降65 %,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接待审批制度,从严控制接待标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农机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93万元,比 2014年增5.57%,主要原因:因物价水平上涨,相关运行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农机局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9.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农机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 年,农机局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获得2014年市财政最满意的民生实事奖励金3万元。
(一)行政(事业)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市农机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工作经费。
(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是指创建全国农机化示范市、开展全市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经费。
(三)执法监督(项):是指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经费。
(四)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项):是指全市农业生产、跨区作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经费。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15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