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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30|栏目:通知公告|浏览次数:89

漯农机〔201751

各县区农机局: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国庆和“三秋”农忙在即,农业机械使用进入高峰期,农机事故呈现多发、易发态势。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做好“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好落实,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机作业一线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防范和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广泛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

各县区要针对“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以农机合作社为依托,组织讲师团开展农机安全知识大培训活动,通过致农机手一封信、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要充分发挥平安农机通信息平台作用,发布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提醒和告知类短信,提高农机安全宣传的效率和效果;要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抓手,强化农机安全警示教育,注重通过典型事故案例的经验和教训来引导农机手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三、突出重点隐患,强化检查督查

各县区要紧密结合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突出重点隐患、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主动加强与安监、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村道路、田头场院及合作社等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脱保、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农忙及跨区作业机械违规拼(改)装、安全防护装置不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合作社“三库一间”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订并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市级将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各县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部门协调,提升服务水平

“三秋”期间,各县区要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加强与保险、移动、石化等部门的配合协作,不断加大农机政策性保险、平安农机通、农机双优加油卡推广服务力度,共同做好保险理赔、信息发布、农机作业用油保供等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农机手在作业信息、保险理赔和作业用油方面遇到的困难;各级监理、推广、培训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为参加“三秋”作业的机械做好登记检验、考试发证、技术培训、维修保养及跨区作业证发放等服务工作,切实保障“三秋”期间农机生产作业有序进行。

五、严格事故报告,完善应急值守

各县区要严格执行节日及农忙期间的值班、事故专报(快报)制度,加强国庆及秋季农忙期间的值班工作,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要随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发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如实报告,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农机事故应急管理保障,确保发生农机事故时,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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