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关于做好2017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农机管文[2018]25号文件精神,舞阳县农机局认真做好农机跨区作业证的发放管理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严把跨区作业证申领关,规范化管理跨区作业的发放。
一是严格执行免费发放政策。在《跨区作业证》发放过程中,坚持免费发放原则,不得跨区域发放和委托中介组织发放,农机管理部门只允许对在本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登记注册的联合收割机发放作业证,不得跨越行政区域发放。坚决杜绝搭车收费、变相收费等违规行为,让国家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组织引导。优先为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跨区作业队发放,避免盲目外出作业,引导合作组织,帮助机手做好供需协调服务,提高机手效益。
三是严格执行发放条件。对申请《跨区作业证》的农机手,认真核实,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农机号牌、行驶证、年度检验在有效期内;驾驶人须持有合法有效和符合准驾要求的驾驶证。对不符合规定和证照不全的机手一律不予发放跨区作业证,严格做到一机一证。
四是做好登记备案。对申领跨区作业证的农机户,从事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牌照号、机主姓名以及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将《作业证》信息通过全国农机化生产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或农机直通车上传到数据库,便于《跨区作业证》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跨区作业机手的合法权益。
五是确定专人负责,夯实工作责任。从机手申领、审核、发放到网上备案,实行“谁发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