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启动实施。根据《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豫农机计﹝2018﹞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我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机具种类:《临颍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所选定的13大类、24小类、47个品目,且列入《河南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信息表》的产品。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及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结算方式。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向临颍县高标准粮田建设区、农机合作社、种粮大户、扶贫开发重点村、农机化示范园区等适当倾斜。
四、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及补贴额度按照《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五、补贴原则:2020年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残膜回收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补贴对象按申请办理人的先后顺序自觉有序办理。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少量确因急需,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去年农机购置补贴领过号的和登记过信息的购机户今年优先办理购置补贴手续。补贴结束后仍未办理的,去年所领取号视为作废。
原则上每个补贴对象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补贴资金不超过2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不超过30万元。
补贴程序:
受理补贴资料:个人申请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机发票、产品合格证、惠民补贴“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身份证、银行账户的姓名须一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购机发票、产品合格证、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非法人代表本人来办理申请,经办人须提供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申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需佩戴口罩,服从现场人员安排有序办理,加强疫情防控。
核实补贴机具:申请资料受理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对所申请补贴的机具进行现场核实,办理牌照、机具喷号、人机合影。做到“见人、见机、见发票”。
七、申请补贴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6日起至2020年11月8日(补贴资金用完后即停止办理),地点在河南临颍辣椒市场院内(临颍高速口向东300米路北)
政策咨询电话: 0395—3317166
监督投诉电话: 0395—8861963
临颍县农机推广服务中心
2020年 6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