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农机购置补贴。
二、项目资金
中央资金4034万元(第一批3184万元,追加850万元)。
三、项目实施范围
全市二县三区,其中:高新区由召陵区代为实施,西城区由源汇区代为实施,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黑龙潭镇由郾城区代为实施,姬石镇由召陵区代为实施。
四、项目实施期限
2020年度。
五、补贴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六、补贴机具种类
在省定14大类30个小类61个品目机具中,由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选择确定。
七、补贴额度
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八、补贴原则
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