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启动前,应检查润滑油、燃油、冷却液和轮胎气压等,确认拖拉机各部件安全技术状态良好。
2.电起动机启动时,禁止直接搭接通电启动。禁止用溜坡或向进气管中注入燃油等非正常方式启动。
3.起步前,应观察各仪表读数、灯光是否正常,各部位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和异常声响,确认发动机怠速和最高空运转速度;观察周围是否有人或障碍物;与农机具挂接起步时,应分离农机具动力;携带可提升机具时,应将机具升至安全高度。
4.上道路行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5.拖拉机只允许牵引一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安全防护等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
6.运输农资等应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装载运输易燃品时,严禁烟火,并应有防火措施;严禁挂车载人或人货混载。
7.驾驶室及驾驶座不得超员乘坐,不得放置有碍操作及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8.挂接农具时,驾驶操作人员应与协助挂接人员密切配合,在拖拉机停稳后方可挂接农具,并插好安全销,调整限位杆链。
9.悬挂农具转移时,应将农具升到最高位置,调短上拉杆,同时用液压系统或悬挂机构的锁定装置将农具固定。
10.悬挂的农具应降置到地面后才允许排除故障或更换零件,若必须在升起状态操作时,应将其锁定在升起位置,并用支撑物稳固支撑。
11.驾驶操作人员和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衣着应避免被缠挂,留长发的应盘绕发辫并戴工作帽。
12.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设置联系信号。
13.作业前,应勘察作业场地、清除障碍,与作业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现场。
14.作业行进中,不得用手、脚清除农具上的泥土和杂草,清理时应停车、熄火。
15.出现翘头时,应立即分离离合器,减轻负荷,检查配重。
16.需要检查农具或发动机时,应先切断动力输出轴动力。
17.田间作业时发生农机事故的,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报告;造成人员死亡的,还应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报告。
18.使用过程中,发动机或传动箱出现异常声响或气味;发动机润滑油压力降低到不正常范围;发动机转速异常升高,油门控制失效等情况出现,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
19.发生冷却水沸腾(蒸发式冷却除外)时应停止作业,使发动机在无负荷状态下低速运转到温度降低后再停机。禁止高温时拧开水箱盖,避免被烫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