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3-08-09|栏目:郾城区农机推广服务中心|浏览次数:65

根据《漯河市郾城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区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实施补贴政策、范围对象

漯河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安排我区2023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99万元,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万元,共计417万元(其中用于农机报废1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补贴资金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区(含黑龙潭镇)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机具种类

《漯河市郾城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所选定的15大类39个小类147个品目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及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

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四、申请程序及确定办法

申请程序:购机者携带有效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营业执照、法人有效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所购农机具、购机发票、产品合格证、车辆行驶证(需年检)、车辆登记证书等资料到区农机管理部门申请补贴办理(不接受代替申请)

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支持农户手机APP录入购机者通过手机APP客户端录入信息后,可随时关注申请是否被受理及受理进度。

补贴对象确定:区农机管理部门对补贴资格进行合规性确认,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对象按照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并将补贴对象信息进行公示,以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为原则规范实施。

五、实施计划

1、本年度第二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办法。一是根据河南省<<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机械执行国四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豫农机公告(2022)8号}。经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优先办理国三动力农机产品,补贴资质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含),2022年12月1日(含)后购置的柴油农业机械(以发票日期为准),应符合“国四”排放标准,否则不能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二是在办理过程中分批通知购机户有计划有次序前往办理。

六、申请时间和地点

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时间:20230815开始办理申请,资金用完为止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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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地点:郾城区农机推广站

           申请咨询电话:0395-6671277


     漯河市郾城区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


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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