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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市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03-15|栏目:新闻动态|浏览次数:1067
 
漯政﹝2013﹞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推广农业技术集成和新型农机具普及应用,推进农业机械化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又好又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经省政府同意,报农业部批准,市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2013-2015)创建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市。按照农业部规划和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宗旨,以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技术和装备为重点,着力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信息融合、农机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着力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落实政策,培育发展主体,壮大人才队伍,强化公共服务,全面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科技水平和安全水平,实现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目标
    到2015年末,将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成管理科学、机制完善、技术先进、装备合理、特色突出、创新能力强、经济社会效益好,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能力的农机化科技综合集成应用基地、管理服务机制创新基地和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把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纳入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使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与现代农业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协调、相促进,为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起到积极引领与示范作用,并达到如下目标:  
    (一)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总动力达到280万千瓦,百亩耕地农机动力达100千瓦以上,同时农业机械装备数量和结构进一步增加和优化,较好地满足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对农机装备的需求。
    (二)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全市机耕率达到应耕尽耕,机播率达到95%以上,机收率达到80%以上,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基本实现机械化,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的机械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作业取得重大进展,机械化防灾、抗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农业机械化科技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为一种主要耕作方式被广大农民接受;节水灌溉、机械植保、精量施肥等农机化新技术在规模化生产中得到普及;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在观光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等现代农业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并在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农机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机化市场体系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业机械化管理体系、宏观调控体系、执法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五)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进一步加强。健全市、县区、乡镇、行政村四级农机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率、检审率、驾驶人持证率和维修网点****率均达到85%以上,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内容
    (一)围绕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着力提升农机装备水平
    在提高整体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的同时,要大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一是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更新报废高耗能、高污染的各类拖拉机,发展环保、高性能、复合型的大中型拖拉机,较2012年增长20%以上;二是继续发展小麦、玉米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作业的各类新型机械,较2012年增长15%以上,玉米收获机械保有量较2012年增长60%以上;三是大力增加配套机具,农机配套比要逐年提高,达到1:3以上;四是林果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等产业机械化水平大幅提高,较2012年增长20%以上。
    (二)围绕秋粮和特色农业生产过程机械化,着力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实现新跨越
    在小麦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基础上,主攻玉米机收这个关键环节,力争全市玉米机收率达到80%以上,采取补贴拉动、行政组织推动、典型示范带动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强力推进。一是继续实行农机补贴资金向玉米收获机械倾斜;二是继续鼓励对玉米收获机械实行累加补贴;三是积极探索对玉米机收实行作业补贴,实现玉米机械化收获走在全省前列,全面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
    同时,要拓展领域探索经验,扎实推进特色农业机械化。各县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推进特色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畜禽养殖、渔业、林业生产等领域机械化,建立相应的大蒜、红薯、烟叶、花生、小辣椒等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示范区,形成适宜不同区域、农机与农艺融合的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全市建立以蔬菜生产为主的设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2个,综合机械应用水平达到60%以上。在具有一定养殖规模的养殖区为重点区域,建设1-2个机械化养殖示范基地。   
    (三)围绕秸秆综合利用,着力抓好小麦、玉米秸秆机械还田和免耕播种机械化技术推广
    紧紧围绕秸秆综合利用,要不断更新观念,积极推广关键新技术。一是要大力推广机械化收获、秸秆机械还田、机械打捆、机械青贮等关键技术。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其中秸秆机械还田90%以上,秸秆青贮、压块发电、沼气等利用占5%以上,为全面实施秸秆禁烧提供技术支撑。二是要大力推广免耕播种技术,促进农民传统耕作方式转变。要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作业演示,使广大农民群众看到机械作业的实际效果,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使用新机具的积极性。努力实现装备、技术和服务的组装集成,推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转化应用。
    (四)围绕高标准粮田十万亩方建设工程和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着力打造农机服务示范工程
    继续落实《漯河市农机化示范园区2010-2015年发展规划》(漯政办﹝2010﹞64号),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要与全市高标准粮田创建工程紧密结合,有效对接,要突出项目带动战略,整合资源优势,在示范园区内,努力打造农机化新技术引领区、农业科技转化的示范区、农机服务品牌的样板区。一要对高标准粮田区域内的农业机械进行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研究工程对接、合理配置机械的措施,提出发展、引进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二要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和高效益运行的原则,结合实际,优化布局,扩大规模,加快示范带动和发展。三要瞄准“主攻单产”,大力推进农机化集成技术应用,要大力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机械深松、精量播种、化肥深施等节本增效新技术、新机具,挖掘农业增产潜能,提高农机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四要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采取承包、托管、订单等多种形式参与高标准田建设,提供有力机械支撑和全程服务。
    (五)围绕夯实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基础,着力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和组织化水平
    按照择优选择、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定位原则,打造一批有完善基础设施、有良好运行机制、有健全财务制度、有较大服务规模、有显著综合效益的“五有”农机合作社。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规范化,加快培育农机合作社、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以农机合作社建设为抓手,创新农机服务方式,持续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全面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建设5个国家级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社、10个省级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社,20个市级农机示范性专业合作社,50个县级农机示范性专业合作社。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和发展后劲,带动规模作业、土地流转和规模种养,促进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提升。到2015年末,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150个以上,总资产200万元以上50家,合作社流转、托管土地30万亩以上,承担全市50%以上农机作业任务。健全以县区农机服务中心为龙头,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为骨干,构建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机作业服务体系。
    (六)围绕提高农机人员的综合素质,着力开展农机大培训行动
    全面启动农机手教育培训大行动,充分发挥市农机技术讲师团的作用,以县区农机化学校、拖拉机驾驶员学校为主要阵地,改善培训条件,提高教学水平,积极组织农机合作社人员、各类农机驾驶、维修、新技术应用等人员开展培训,全面提高农机人员素质。同时,结合“阳光工程”培训,大力培养农机作业能手和维修能手,打造职业农民,年培训各类农机人员1.2万人以上。有计划、分层次对农机管理、技术推广、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培训内容要突出针对性、适用性、时效性。要把农机培训同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紧密结合起来,为漯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
    (七)围绕健全农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着力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提高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的管理,严把安全技术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提高农业机械技术状态和驾驶员操作水平,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5%以上。抓好重点农时季节的农机安全生产,减少农业机械事故,防范重、特大农业机械事故发生,农业机械事故率控制在1.5‰以内。扎实推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完成创建3个示范县区、20个示范乡镇,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八)围绕农机依法管理,着力抓好全市农机化服务水平大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技术推广法》,进一步明确职能、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坚持依法行政,科学行政,认真履行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政府职能,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机市场监管,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网络,严格执行农机产品“三包”规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依法做好农机维修网点分级分类管理和从业人员技术等级的审定工作,规范和促进农业机械维修业健康发展。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培训体系、农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构建充满活力的新型农机化管理、科教、推广、监理体系。建立功能齐全、服务优良、高效共享的农机化信息网络,整合信息资源,完善信息搜集、整理、发布制度,为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提供全方位系列化信息服务,全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以信息化推动农机化进程。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农机化示范市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委农办、市发改委、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建设、金融、公安、工商、技术监督、交通、农业科研、农机等部门领导。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示范市创建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机构,认真研究推进措施,健全工作制度,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创建示范市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持续增加对农机化资金投入,建立促进农机化发展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面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不断完善政府支持、市场引导、项目带动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以财政资金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长效投入机制。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每个县区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奖补、农机化示范项目及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农机化示范市创建调研、规划、试点、培训、宣传、奖励等。市发改、财政、农业、农机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政府对创建全国农机化示范市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
    (三)营造创建氛围
    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制度、机制创新,着力营造创建示范市的浓厚氛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为创建工作提供便捷优质服务。要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与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优势,组织好宣传策划、把握好宣传时机,选择好宣传载体,在重点农时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各新闻媒体要围绕农机化示范市创建挖掘新闻点,找准宣传视角,开展新闻选题和宣传内容研究,形成宣传合力,大力宣传创建全国农机化示范市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全社会全员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全国农机化示范市的浓厚氛围。
    (四)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各县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创建全国农机化示范县区规划或实施方案,“按照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核”的要求,建立完善目标考评机制,将农机化示范市创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农办、市农机局、市优化办,要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实施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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