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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农机化发展情况、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09-07-15|栏目:调查研究|浏览次数:1736
 

漯河市农机化发展情况、问题及建议

(2009年5月13日)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也对加快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认真分析和把握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对农机化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对于加快推进农机化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建市以来,漯河市农机化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遵循“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发展战略,实现了农机化的较快快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的改革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全面小康的实现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发展历程回顾

    30年来,漯河市农机化在改革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走出了一条适合漯河农业发展的农业机械化发展之路,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   体制转换阶段(1979—1995年)

改革开放前,中央提出实施“1980年全国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总体要求,但由于我国工业化发展迟缓,使得这一目标难以实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对我国农业机械化的目标进行了战略性调整,提出“因地制宜、有选择地发展农业机械化”的要求,标志着中国农业机械化进入了改革、创新、发展的新时期。

    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出现了农民私人购买拖拉机从事农业生产和运输的现象,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的争论。198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支持农民的创新精神,指出这“对于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是有利的,应当允许;大中型拖拉机和汽车,在现阶段原则上也不必禁止私人购置”。1984年2月国务院颁发文件,允许农民个人或联户用购置的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允许农民私人购买拖拉机和进行经营性运输业这两项“松绑”政策,是改革开放进程中农业机械化领域的一次重大思想解放,彻底冲破了生产资料不允许个人所有禁区,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在重要生产资料农机所有制问题上的又一次重大理论突破。由此,国家、集体、农民个人及联户等多种形式经营农业机械的局面开始形成,农民逐步成为农业机械化投资、经营的主体,农机产权制度改革得到全面推进。

    在实行家庭承包制的初期,由于土地小规模经营,农村人口众多,因而对大中型的农机具缺乏需求,出现过一个短暂的农机使用下滑时期。这一时期大中型农机具保有量停滞不前,但以运输、作业兼用型为代表的手扶拖拉机等小型农机具得到迅速发展,价格低廉、适应性好的农用运输车开始出现,深受农民欢迎。

    (二)市场导向阶段(1996—2003年)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对农机资源的配置作用逐步增强,一些农机手驾驶自己的联合收割机自发地搞起了农机跨区域收获作业服务,获得了较高经济收益。1996年农业部首次在我市临颖组织召开了全国“三夏”跨区机收小麦现场会,拉开了大规模组织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小麦的序幕,推动了跨区机收这种新型的农机服务模式的发展。此后,经过全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的组织引导,在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跨区机收的规模和范围迅速扩大,小麦机收作业水平迅速提高。每年“三夏”期间,全市范围内数千台联合收割机昼夜作战,成为“农业现代化的一道亮丽风景线”。一周之内颗粒归仓,止目前,小麦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在这一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进程,农村劳动力出现大量转移的趋势,加快了农业的专业化分工,广大农民对机械化代耕、代种、代收的生产模式需求十分迫切。大功率、高效、高性能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新型农业机械受到广大农民的青睐。同时,在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农机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明显加快。

(三)依法促进阶段(2004年至今)

   从2004年到2008年,中央、国务院围绕“三农”问题连续5年印发中央1号文件,都对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措施。2004年中央财政开始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我市财政同年安排300万元用于农机化发展,加大对农机化扶持力度,秸秆机械还田、保护性耕作等项目开始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

    2004年6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农业机械化法律,首次明确了农业机械化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法律地位,规范了国家支持农民办农业机械化的责任,确立了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扶持措施。河南省人大于2008年9月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也不断加快农机化法制建设进程,条例涵盖了农机管理、质量鉴定、技术推广、安全监理、农机维修等领域,为促进和规范农业机械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政策扶持和法律规范下,全市农机装备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结构进一步改善,农机质量、效益同步增长,农机化进入了又好又快的发展阶段。

    二、漯河市农机化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发展现状

   全市耕地面积246万亩,总人口254万人。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和玉米,常年小麦种植面积215万亩,玉米种植面积150万亩。

    2008年底,全市农业机械固定资产原值已达30.67亿元,农业机械总动力达238.69千瓦,拥有拖拉机10.11万台,配套农具21万余部。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810台,小麦联合收割机2620台,玉米联合收割机362台。小麦生产主要过程机械化率已达95%以上。玉米生产主要过程的机械化率不足30%。

    (二)存在问题

    1、农业生产实行承包责任制后,土地到户经营,地块较小,机耕道路较差,直接影响农机的使用。

    2、全市可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较为缓慢,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农机化的进程。

    3、漯河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起步较晚,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机化的发展。

    4、农机手的文化水平偏低,操作技能不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先进技术的推广。

    三、思路与对策

    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面对新的发展机遇,要实现农机化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就必须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农机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农机化工作的认识,推进农机化事业再上新台阶。在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持以统筹发展观念,谋化农机化

    “三农”工作是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的重点、难点所在。农机部门作为涉农部门,责无旁贷地要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发展农村经济发挥积极作用。当前,我市农业已经开始进入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进入了全面建设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新阶段多样化的农业结构对农机化也提出了多样化的需求。在新的发展格局面前,科学、合理、全面规划农机化发展,对于保持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农机化工作,就是要统一认识、统一规划、统一政策,以统筹发展的观念谋化农机化,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科学的大农机化观念,跳出农机想农机,跳出农机抓农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化械促进法》和《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把推进农业机械化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坚持以兴机富民为目标,发展农机化

    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农机化发展必须坚持农民增收这一目标,围绕农民增收来发展。同时通过农机化的发展,使农民分享工业化、现代化带来的成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并带动相关农机产业的发展。

    1、通过扩大农机总量,增加农民收入。农机总量增长,既是扩大内需方针、增加农村投入、拉动农村消费的必然结果,也是促进农民离土转岗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基础条件。

    2、通过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我市近年来农机装备结构正在向调优调强方向发展,大中型拖拉机、高性能联合收割机等效率高、效益好的机械快速增加,使广大购机户尝到了甜头,促进了农机化的发展,同时也使许多农民找到了一条致富之路。

    3、通过培育和发展农机市场,增加农民收入。搞好作业、维修、供应三大市场建设和规范,使从业人员的经营收入有较大的增长。搞好三大市场建设可拓宽就业空间,转移农村劳动力,实现农民再就业。

    4、通过拓宽服务领域,增加农民收入。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机服务组织、中介组织、农机协会和农机大户,通过组织跨区作业等形式,提高农机使用率,大幅度增加农机使用者的收入。

    (三)坚持可持续协调发展,保障农机化

    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要正确处理和协调好农机化发展速度与效益、增长质量的关系,加强对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建立长效的投入增长机制和科学的管理服务机制,为农机化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根据当前农机化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机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机化事业稳步发展。

    2、建立农机化新的投入机制。农机化的发展需要足够的资源投入作为支撑,单靠政府的补贴是不行的,要动员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用好农机补贴政策,发挥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

    3、转变观念,更新方式,依法行政。《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农机化促进条例》相继出台实施,使农机部门的法律地位、管理权限、职责任务等更加明确,我们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熟悉相关法律,执行相关法律,不断推进农机化事业走上法治化轨道。

    (四)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提升农机化

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政绩有三类表现形式:一类为显现性的,一类是基础性的,一类是配合性的。农机政绩一般应体现在后两类,这就要求我们农机人需要有良好的心态,扎实的作风,创新的精神,去做好农机化各项工作。农机部门曾长期承受着体制不稳定、法制不健全所带来的困扰,每次机构改革都面临机构降格、改换名称、撤并、改变性质的威胁,影响了农机部门工作的持续的正常的开展和职能的发挥。同时,也使农机部门人才一次次地流失,损伤了农机人的积极性。尽管如此,农机的干部职工依靠信念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怨无悔坚守在农机战线上,并执着地拓展着事业的发展空间。今后,我们仍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看待成绩,以科学的标准衡量成绩,力戒浮夸,注重实干,正确处理好农机化发展中各种矛盾的关系,踏踏实实地把农机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速推进我市农机化事业健康、持续地发展,为构建和谐、文明的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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