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1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8|栏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十周年|浏览次数:754

各县区农机局、局属各单位:
    今年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10周年纪念日。10年来,我市农机化事业迈入了依法促进和管理的新阶段,发展态势良好,农机作业水平、装备结构水平、安全生产水平和组织化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10周年宣传月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学习活动,不断增强学法、懂法、履法意识,自觉做到依法行政,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农民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着力营造关心农机化、重视农机化、支持农机化的良好外部环境,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县区局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农机大户、合作社代表等参加,交流总结贯彻实施法律的成效和经验,客观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今后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建议和具体措施。
    2、开辟一个专题宣传栏。在“漯河农机化信息网”上开辟专题宣传版面,集中宣传各县区、各单位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所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同时,县区局、局属科室、单位各撰写一篇颁布10周年专题论文,评选出优秀的论文将公布在“漯河市农机化信息网站”上,并在《漯河日报》开辟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专刊进行刊发。
    3、举办一次农机法律业务知识考试。各县区各组织10人代表队参加考试。考试由市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公布成绩,排出名次,对组织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开展一次集中执法宣传活动。组织全市农机监理部门到乡村道路、田间场院和农用车辆集中的合作社、企业、乡镇集市等地进行集中执法宣传,通过组织农机法律宣传车、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和农机操作技术要点资料等,提高农机法制管理水平。
    5、开展一次法律知识讲座。利用农机大讲堂,开展一次农机法律业务专题知识讲座。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1月1日——2014年11月30日。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确保本次纪念宣传活动的有序开展和顺利推进,由市农机局牵头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市纪念宣传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县区农机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自行组织开展有特色的纪念宣传活动。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农机部门要结合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重点区域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报、开辟专题宣传版面、农村大集散发宣传单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达到家喻户晓;开展知识竞赛、组织主题征文等多种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影响,增强宣传效果;通过与人大、政协、政府相关部门举办调研、座谈会等形式,提高农机化促进法的认知度、地位。
    3、搞好总结,促进工作。各县区农机部门认真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十周年来在贯彻落实方面的总结,及时将开展纪念宣传活动取得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加以宣传和推广。通过总结经验,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推动促进农机化发展的政策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确保纪念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局将对组织发动好,宣传氛围浓,发表文章多,考试成绩优,活动效果佳的县区和单位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通报批评。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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