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根据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机械提升项目实施工作的函》(豫农机农垦函﹝2023﹞9号)及《漯河市财政局 漯河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漯财预指〔2023〕105号)有关通知要求,2023年召陵区拟扶持1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实施农机设施装备建设。扶持资金15万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新型农业机械、抗灾救灾农业机械、农机维修及救援设备等。经区农业机械技术中心讨论研究决定,拟定漯河市农有农机专业合作社为扶持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扶持名单中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提供真实凭据,个人反映情况必须署真实姓名和电话,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
监督电话:0395—2605288 0395—2615997
召陵区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