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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郾城区2023年关于开展老旧农机报废补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6|栏目:通知公告|浏览次数:172

       为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豫农文〔2020〕216号)、郾农机[2020]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老旧农机报废补贴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区所有乡镇(含黑龙潭镇)实施,从中央财政分配郾城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第二批中安排农机报废资金15万元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详见附件1

       三、报废补贴种类:郾城区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玉米脱粒机、花生摘果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

       四、报废补贴条件申请报废的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不能提供发票的申请人,经村委会核实后填写承诺书;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办理报废。

 1、达到报废年限的。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玉米脱粒机报废年限为8年、花生摘果机报废年限为8年、饲料(草)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0年、铡草机报废年限为10年;

 2、使用年限或累计工作时间不足,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 损件后仍然达不到规定技术要求的;

        3、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4、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50%的;

        5、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6、国家明令淘汰的。

       五、报废补贴程序:(一)报废申请。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带着报废农机相关资料到区农机推广服务中心提出报废申请,进行资料审核,通过后填写申请书。(二)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经公布的回收企业,报废农机残值由回收企业与机主按照公平自愿原则商定。回收企业应当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三)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区农机牌证管理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四)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补贴。

       六农机报废申请时间2023年7月27日开始申请资金用完为止。

       七、回收企业:

       漯河市路通达农业机械维修有限公司。地点:召陵区青年镇派出所西500米路南。

联系人:谢国,联系电话:13939554539

 临颍县志营农业机械维修有限公司。地址:临颍县大郭乡葛岗村康复诊所对面137号

联系人:陈志营,联系电话:13839531825


       区农机推广服务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395-6671277






漯河市郾城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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